各团总支、附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团省委《关于推报第十三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相关推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报名额
我校拟推报优秀个人奖1个
二、参评条件
1.14 至 40 周岁(1981 年 7 月 31 日至 2007 年 7 月 31 日期间出生)的师生员工,有突出贡献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3.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
4.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志愿服务时间较长、业绩突出、事迹感人。
5.获得市级以上青年志愿服务优秀个人,特别是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社区治理、文明实践、关爱困境青少年、助老助残、生态环保、大型赛会、应急救援、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工作中表现突出者。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推优工作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抓手,作为服务共青团提升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的重要载体,抓实抓细抓好。
2.严格考察推荐。各单位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从严的原则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确保质量第一、事迹过硬,经得起群众、实践和时间的检验。
3.注重向基层倾斜。面向基层一线和青年群体,着重推荐来自群众身边的优秀典型,已获得往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及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不参评;履职行为不应算作志愿服务。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最多一个优秀个人奖,于2021年9月15日前将《优秀个人推荐登记表》(见附件)、个人事迹(2000字以内)、相关视频、照片等支撑材料一并报送至邮箱yyz290956239@163.com。
联系人:徐一楠(626603)
附件:《优秀个人推荐登记表》
团委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