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时间:2012-06-24浏览:0

大学生活动中心是青年学生开展大型思想教育、文化娱乐和课外科技学术活动的重要场所之一。为合理、规范地使用大学生活动中心,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使用申报制度

1、大学生活动中心的管理部门为校团委。平时,团委配备1-2人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任何使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活动中心的各项管理规定。

2、各单位使用中心开展活动,需提前三日申报,以避免冲突,否则不予安排。

3、使用活动中心的单位须了解有关管理制度和要求,并填写《济宁医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使用申请表》,交团委审批。使用音响等器材设备,需在申请中说明。

4、团委批准使用后,各单位要将团委出具的《使用通知单》转交给中心管理人员,做好准备工作。

5、举办大型文体活动,活动主办单位要到学校保卫部门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6、开展活动过程中,主办单位负责人要亲临现场,并安排专人负责活动组织、会场安排、秩序维持、安全保卫和卫生清扫等工作。

二、文明活动制度

1、大学生活动中心是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在中心开展的各项活动内容必须健康、文明、积极向上。

2、入场者要自觉遵守纪律,服从管理。

3、中心内严禁大声喧哗、嬉闹、打架斗殴;严禁搂抱、亲吻等不文明行为。

4、入场者要穿戴整洁大方,严禁穿短裤、背心、拖鞋及酗酒者入内。场内不准吸烟。

5、管理人员要文明服务,礼貌待人,热情周到。

6、对于违犯上述规定者,管理人员有权批评教育直至清除出场。造成严重后果者,报请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活动中心设备需提前申请,经校团委同意后方可使用。 

2、除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灯光、音响等贵重设备。  3、使用设备要填写《设备使用登记表》。

4、使用单位要精心爱护中心的各种设施和设备,不得损坏或丢失。损坏设备按修理费的2倍赔偿,无法修复或者丢失设备,按原价的3-5倍赔偿。

5、为保证活动中心随时保证正常使用,中心内设备均不外借。 

四、卫生管理制度   

1、活动中心的卫生实行谁使用、谁打扫的保洁责任制。

2、严禁在场内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禁止吃瓜子及带皮的瓜果等。

3、活动结束后,使用单位要彻底清扫场地,并将垃圾运到指定地方,不得随处堆放、丢弃。

4、活动中心的卫生标准为:门窗清洁,玻璃明亮,无破损现象;地面整洁,无痰迹、污迹、灰尘等;墙壁清洁,无乱涂刻、蛛网等;桌椅整洁,无乱刻画、灰尘等;舞台设施干净清洁。

5、未按要求清扫卫生的单位,以后不得再申请使用活动中心。 

6、活动中心的日常卫生保洁工作,由中心管理员负责。 

五、安全防范制度  

1、中心主管部门、管理员和使用单位都必须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工作。

2、活动中心必须配备防火、防盗等设备设施。

3、管理员要定期检查各种设备、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使用设备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造成设备超负荷运行。

5、严禁私自安装其它电器设备。

6、严禁携带任何有可能危及安全的火种、化学药品入内,场内严禁吸烟。

7、活动中心的日常安全防范工作由校团委、学校保卫部门共同负责。

8、场地使用完毕后,管理人员和使用单位要填写使用情况记录,关好门窗、电源,收藏好各种用品。  

 

附件:济宁医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使用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