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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学生中公开选拔学校团委兼职副书记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团委    点击数: 603     更新时间:2021-09-02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发展,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根据《济宁医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选拔校团委兼职副书记2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与条件

1.报名人员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或本科生,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好,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大局意识和组织观念强。

3.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正确反映团员青年意愿和利益诉求,具有较强议事能力,作风扎实,勤奋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原则上应任职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要学生干部成员。

5.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身心健康,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近一学年综合成绩在所学专业的前30%,无成绩不及格情况。

6.年龄在2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20年11月)。

二、选拔程序

1.报名。报名人员需填写《济宁医学院团委兼职副书记报名表》(见附件),经各学院党总支(分党委)审核同意后,上报校团委,每个学院最多推荐1人。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3日16:00。

2.资格审查。由校团委依据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3.竞聘述职。竞聘采用个人陈述的方式公开进行,初定于9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每人陈述时间6分钟以内,主要内容为本人基本情况、工作设想和竞聘优势等,校团委组织专家进行民主推荐。

4.确定拟任人选。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和日常工作表现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学生的综合表现和主要优缺点,经学校团委研究,报学校党委同意后,确定拟任人选。如经过严格考察,学校团委研究确无合适人选,该岗位可以空缺。

5.公示任用。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拟选拔任用的学生,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工作职责及聘期

1.学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工作职责主要是协助校团委开展共青团工作,参与我校共青团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参与我校共青团的重大决策、重要文件的起草,根据分工负责我校共青团专项工作。

2.聘期为一学年。

四、管理与保障

1.工作期间,兼职副书记要遵守有关工作制度,原则上,不能提前结束兼职工作,确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兼职的,由学生所在学院提出建议或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团委同意,可提前终止兼职工作。

2.学生兼职副书记不纳入学校干部管理,不对应行政级别。工作经历备案存入学生个人档案。校团委将对兼职副书记实行中期及任期考核,任期考核合格者,颁发聘书。

  

联系人:陶圣叶联系电话:0537-3616086

   

附件:济宁医学院公开选拔学校团委兼职副书记报名登记表

  


团委 

202192日

附件:济宁医学院公开选拔学校团委兼职副书记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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