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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吟诵红色诗词,弘扬爱国精神”诗词诵读大赛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团委    点击数: 875     更新时间:2021-05-24

各学院: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弘扬红色文化,传承革命精神,进一步推进全民诵读,传承红色革命基因,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提升同学们的精神风貌,现举办以“吟诵红色诗词,弘扬爱国精神”主题的诗词诵读大赛(以下简称诵读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咏诵红色诗词,弘扬爱国精神

二、参赛对象

济宁医学院(日照校区)全体学生

三、参赛要求

1.诵读内容紧扣党史国史、爱国情怀、抗击疫情和名人名事等话题,要求内容积极向上、思想深刻,体现爱国精神,诗词可以是原创作品,也可以是名家名篇,须体现建党一百周年的伟大历程。

2.诵读形式可采取个人或团队进行展现,作品时长须控制在5~8分钟以内,可以融入歌曲、乐器、舞蹈和表演、视频等形式。(所需物品须参赛选手自己准备)

四、相关要求

(一)报送要求

各学院自行组织初赛,推选两名参赛选手或团队于6月1日18:00前报送。请以学院为单位将《“吟诵红色诗词,弘扬爱国精神”诗词诵读大赛报名表》(附件)发送至邮箱2081156270@qq.com。

各学院组织推选出的两名参赛选手或团队加入QQ交流群(群号:974324568),参赛选手入群后,群备注修改为年级专业层次班级姓名,如2020级药本1班王**,以便后期通知相关工作。

(二)比赛时间

1.初赛(6月1日18:00前)

各学院自行组织初赛,推选两名参赛选手或团队,并将其参赛信息按要求进行报送。

2.决赛(6月8日19:00)

参赛选手根据抽签顺序依次上台,首先介绍朗诵内容(1-2分钟),然后进行诗词诵读(3-6分钟)。

(三)决赛地点

日照校区主楼1203报告厅

(四)表彰奖励

大赛将根据得分情况选出一等奖两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获奖同学将按照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文体素质拓展类认定标准赋予学分。

未尽事宜请与外国语学院团总支联系,联系人:戴青琨(13105242930)。

  

  

校团委、外国语学院

2021年5月24日

关于举办济宁医学院“吟诵红色诗词,弘扬爱国精神”诗词诵读大赛的通知.docx

附件:“吟诵红色诗词,弘扬爱国精神”诗词诵读大赛报名表作品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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