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济宁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类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和《济宁医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就我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核对、补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已在我校“到梦空间”注册的2017级、2018级、2019级、2020级在校生
二、核对、补录内容
1.学分核对为2017年9月1日-2019年3月1日期间未及时记录在“第二课堂成绩单”中的项目。
2.学分补录为2019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日期间开展的活动项目,已在系统记录认证的成绩不需要重复申请。
三、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报(2021年3月18日-19日)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学生登录“到梦空间”APP查看个人“第二课堂成绩单”,将缺、漏项的活动填写在《第二课堂成长记录批量导入模板(创新创业实践类)》(附件1)和《第二课堂成长记录批量导入模板(综合实践类)》(附件2)中,并提交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电子版(jpg或pdf格式)。
(二)审核与公示(2021年3月20日-26日)
1.班级审核。学生将导入模板和证明材料提交到班级“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组,由班级工作组负责组织认定审核。
2.学院审核。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导入模板和证明材料至所在学院,由各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组负责组织认定审核。
3.公示与报送。各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在学院范围内需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组将附件1、附件2和证明材料(图片命名为学生姓名+学号+活动名称)电子版于3月26日下午4:00前发送至邮箱jnmcxshh@163.com;申请补录第二课堂学分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经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校团委。
(三)认定与发放(2021年3月27日-31日)
提交的材料经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统一进行学分录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本次核对、补录工作涉及学生毕业审核认定,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一名学生,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
2.严格审核。各学院需按照实施办法进行审核把关,保证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原则上无记录、无证书、无证明的第二课堂活动项目或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学生未及时取得相应学分,不再进行补录。
联系人:创新创业实践类周军燕621568
综合实践类张一梦626668 /蒲丽娜667988
教务处团委
2021年3月18日
关于开展济宁医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核对、补录的通知.pdf
济宁医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认定内容和标准.pdf
附件1:第二课堂成长记录批量导入模板(创新创业实践类).xlsx
附件2:第二课堂成长记录批量导入模板(综合实践类).xlsx
附件3:申请补录第二课堂学分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