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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作者:    文章来源:团委    点击数: 125     更新时间:2012-06-24

团务管理工作是共青团组织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基层团组织团务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有:团员的教育和管理、团员的发展和离团、团费的收缴和使用、团内的奖励和处分、团的档案管理工作等。为进一步做好团务管理工作,根据团章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团员教育工作

共青团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团的基本任务就是要以共产主义思想教育青年,帮助青年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武装自己,培养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所以,开展团员教育,提高团员素质,是团组织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

(一)团员教育的基本目标

增强团员意识,即增强团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政治意识,正确参与团内与社会管理监督的民主意识,团员权利与义务平等一致的意识,遵守社会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行为规范的法制意识,高于一般青年的模范意识。

(二)团员教育的主要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的教育。

2、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

3、党的基本路线教育。

4、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

5、社会主义道德教育。

6、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教育。

7、团的基本知识教育。

二、团员民主评议工作

团员民主评议活动是团员的一种教育形式。以团支部为单位,按照学习教育、个人总结、民主评议、总结注册的步骤,每年进行一次。其目的是要提高团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增强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学习教育

组织团员学习《团章》、《团员民主评议程序》等有关文件,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艰苦奋斗教育,国情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觉悟,为民主评议做好思想准备,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创造条件。

(二)个人总结

团员要回顾总结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和在团内生活中的表现情况,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三)民主评议

在团员进行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团员大会和团小组会,由团员宣读个人总结,其他团员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找出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由团支部根据团员的一贯表现和民主评议的意见,对团员作出综合评价,评定出优秀团员、合格团员、基本合格团员和不合格团员。

(四)总结注册

团员评议结束后,团支部要召开团员大会,一是总结一年来的工作,二是通报团员评议的结果,三是表彰优秀团员,四是对优秀团员和合格团员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对不合格团员作出组织处理,并给予帮助教育。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其工作总结和评议表格由院(系)团总支立案归档。

三、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团籍注册是团组织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是团员年终思想总结(?),也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的思想教育整顿过程。通过注册,团组织可以比较准确地掌握团员数量、年龄结构、分布流向发生的变化,为转出转入团员转接组织关系,办理超龄团员离团,为发展新团员履行手续,并对流动团员参加团的活动,履行团员义务提出要求。通过重新认定团员团籍,可以使团员普遍受到一次严肃的团内教育,有助于帮助团员增强团员意识,树立做一名共青团员的光荣感和使命感,从而为团员在新的一年里思想上的不断进步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一)注册条件

凡是能够参加团的活动,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并按时缴纳团费,经评议是优秀团员、合格团员及教育帮助后可以合格的团员,团组织都应予以注册。团员违反团的纪律的,除受留团察看处分者外,团组织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为其办理注册手续。

(二)注册时间

每学期注册一次,时间为开学后的第一个月。

(三)注册程序

1、以组织生活会形式,开展团员评议教育活动。

2、团支部委员会向全体团员报告一年来的工作,接受团员监督。

3、团支部验收团员上年度团费收缴卡,并收缴拖欠团费。

4、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在其团员证的“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加盖注册专用印章,同时发给下年度团费收缴卡。

5、根据团员注册情况,搞好年度团员统计。

6、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在注册中,对于年满28周岁的团员,团支部应按规定的程序为其办理离团手续。

7、对新发展团员,办理注册手续。

8、年度团籍注册后,团支部应及时向上级团组织汇报注册情况,并根据团员注册、超龄团员离团和发展新团员情况修订《团员花名册》。

四、团员发展工作

(一)青年入团的条件

年龄在1428周岁,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二)发展团员的程序

1、提出申请。要求入团的同学要向团支部提出申请。团支部委派两名团员做入团介绍人,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向团的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2、填写入团志愿书。申请入团的同学要认真填写入团志愿书。入团志愿主要填为什么要入团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3、召开支部大会研究决定。程序如下:

1)入团申请人汇报自己的简历、家庭情况、入团动机和对团的认识。

2)入团介绍人报告被介绍人的情况及自己的意见。

3)团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代表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团的同学的审查意见。

4)围绕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团条件这个中心进行讨论,然后表决。

5)在志愿书上填写支部大会决议。决议中应综合写明支部大会对申请人优缺点和努力方向的意见,还应写明出席大会的团员人数、表决结果。

4、报学校团委审批。团委原则上每学期发展一批团员,每年4月、11月办理入团审批手续。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五、团员关系转接

团章第六条规定:“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新生团员入校后和毕业生离校前都应按规定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超过半年未接转组织关系的,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应按自行脱团处理。

(一)新生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1、新生团员入学时,应携带团员档案和团员证(或团员关系介绍信)报到注册。

2、学生班级团支部成立后,由团支部负责收集团员档案和团员证,审核团员档案材料,统计团员数量,编制《团员花名册》。

3、新生团支部将审核后的团员档案和《团员花名册》上报团总支备案。团员档案经团总支复审后,转交学生处放入学生本人档案。

4、新生团支部将团员证和《团员花名册》于10月中下旬上交校团委(日照校区的同学交到日照校区团委),集中办理转入手续。

5、团委要有专人负责填写团员证“组织关系接转”栏中的内容,加盖团委印章,并做好接转登记。

6、团总支根据各团支部上报的《团员花名册》,编制《院系团员信息统计表》,上报团委备案。

(二)毕业生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1、毕业生团员要以团支部为单位,在毕业前二周内办理团员关系转出手续。

2、毕业班级团支部要负责收齐本支部团员的团员证,到校团委(日照校区的同学交到日照校区团工委)集中办理转接手续。

3、团员证是办理组织关系转接的凭证,可在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接转团员组织关系。如有特殊要求出具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可到校团委办理。

4、团员证丢失后,必须及时补办。补办时带一张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和五元工本费,到团委办理。

六、团费收缴和管理工作

按期交纳团费,是《团章》规定的每一个共青团员应尽的义务和必备条件。团员按期交纳团费是在经济上对团组织的具体支持,是团员联系团组织的一种必要形式,更是一个共青团员应有的组织观念。

  (一)团员缴纳团费的标准

  1、教工团员每月交纳团费伍元。

2、普通学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贰角。

  3、无力交纳团费的团员,本人写出申请,经团支部批准,报校团委备案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4、团员入党后(包括在预备期内)应交纳党费,可以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者不限。

5、受留团查看处分的团员,在查看期间仍应交纳团费。

6、团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二)缴费时间

1、团员应每月按时由本人向团组织交纳团费(团员流动和临时外出,每季度交纳一次,但不得超过6个月)。对于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团员,应按《团章》规定进行教育、处理。

2、团支部应按季度向团总支交纳团费。

3、团总支每半年向团委交纳一次团费。

4、团委按要求向团省委每年上交一次团费。

(三)团费的使用和管理

1、团费应由各级团的组织委员负责管理。单独立户存入银行,不得同其它经费混在一起,严禁个人长期保管现金。各级团组织在收到下级团组织上缴的团费时,应出具团费收据,并加盖公章。

2、团费是团的经费来源之一,主要用于团的活动、团员和团干部教育、培训、奖励及订阅团内报刊、学习教育材料等方面的必要开支。不能把团费用于团员、团干部的生活福利。严禁用团费请客送礼。要严格团费使用的审批手续。

3、团的各级组织每半年将团费收支结算一次,并将收支情况予以公布。

4、团委每年对团总支的团费收缴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予通报。对于拖缴、少缴、不缴团费的团员和团组织,团委将进行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直至组织处理。

七、自动退团团员的办理

《团章》第十一条规定:“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员要求退团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一)团员提出退团,是允许的。但在实际处理过程中,要十分慎重,不能草率从事。团的组织要深入了解团员提出退团的原因,区别情况,妥善处理。如果是思想认识问题,应耐心地进行教育帮助;如果有实际困难,应热情地帮助解决。经教育帮助后,提出退团要求的团员如果愿意继续留在团内,应当允许,并予以鼓励;如果坚持退团,则应要求该团员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通过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对已经退团的青年,团组织仍负有对他进行帮助教育的责任。

(二)按期缴纳团费,参加团的组织生活,积极做好团组织分配的工作,是一个共青团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如果一个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6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说明他的组织观念淡薄,已经丧失团员的起码条件。对于这样的团员,团组织有理由对他的团籍问题作出处理。但是,团的组织必须加强对团员的管理和教育,如果发现有的团员不缴纳团费,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或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要根据不同情况,及时做好教育帮助工作,不要等到连续6个月以后再去处理。

(三)对于自行脱团的团员,团支部应在核实情况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除名,注销其团员证,并报上级团委批准。批准后,应口头通知本人。

(四)团员自行脱团后,团支部应在团员花名册上注明脱团,并写明脱团日期;上级团委也应及时在团员登记册上注明。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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