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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工作条例
作者:    文章来源:团委    点击数: 60     更新时间:2012-06-2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实现团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努力提高团支部的工作效率和水平,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章》和上级团组织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团支部是团的基层组织,学生团支部一般以班级为单位建立,教工团支部按行政单位建立。学生团支部在校团委和团总支的领导下,在辅导员的具体指导帮助下开展工作。团支部下设若干个团小组,以便开展活动。

第三条  团支部一般由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组成。团支部成员由团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并经上级团组织批准;亦可由团委或团总支直接任命产生。团支委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到期(提前或延期)改选,须经团委和团总支批准。

第四条  团干部是团的工作骨干,要做团员、青年学生的表率。基本要求:思想积极进步,靠近党的组织,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做到政治上坚定,学习上刻苦,工作上勤奋,作风上踏实,品德上高尚。

第五条  团支部的主要任务是:在学校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武装团员、青年学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四有”人才为目标开展团支部的各项工作,积极引导团员、青年学生在德、智、体、美等诸方面得到发展,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六条  团支部职责范围

()组织团员、青年学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宣传和执行上级党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充分发挥团员先锋模范作用和主观能动性,努力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根据不同时期团员、青年的思想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坚持开展正常的团日活动,注重做好后进青年的转化工作,抓好非团员的教育培养工作。

()加强对团员、青年学生的教育与管理,认真做好各项团务工作。如:定期召开团员大会,做好团籍管理、团员证注册、收缴团费、团员发展、团员评议、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推优入党等工作。

()建立健全正常的工作制度。如:团支部工作计划、总结,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团员大会、团支委会、团小组会、团课),三簿一册制度(团的组织生活记录簿、学理论活动记录簿、团内奖惩记录簿、团员名册),定期分析思想动态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等。

()定期做好团支部的换届改选工作,建立完善的工作秩序。

()教育帮助团员、青年学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明确学习目的,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立志成才。

()维护团员、青年学生的正当权益,关心团员、青年学生的工作、学习、生活,指导团员、青年学生进行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积极向上级团组织和其他有关部门反映团员、青年学生的正当要求。

()帮助班委会抓好班级的各项工作。组织团员、青年学生大力开展争创“先进团支部”、“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等活动,建设良好的校风、学风、班风。

()经常组织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文化、娱乐活动,鼓励团员、青年学生参加各种进步的学生社团组织,丰富团员、青年学生的课外活动,陶冶情操,增进同学间的友谊。

第七条  团支部成员职责

()团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1、负责团支部的全面工作,及时传达贯彻党、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结合实际制定支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支委会,分析、讨论阶段性工作,主持召开团员大会,传达和报告团的工作情况,提出今后的工作意见,团结班子成员,共同开展好团的各项活动。

3、检查、评估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善于发现问题并能及时解决,做好团员、青年学生的思想工作。

4、定期做好团支部工作总结,及时向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请示汇报团的工作。

5、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抓好团支部班子的建设,遇事多与委员商量,不搞一言堂,注意发挥委员的作用。

()组织委员岗位职责

1、协助书记组织好支委会,安排好团的组织生活,做好团内各项工作、会议的记录。

2、总结支部建设的经验,了解掌握团支部的组织状况,督促帮助团小组开展工作,教育和监督团员履行义务,遵守团内的各项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

3、负责接收新团员工作,督促和检查团小组对发展对象的考察教育工作,认真办理入团手续,配合宣传委员上好团课,研究解答团员、青年学生对团组织提出的各种问题。

4、负责团员的奖惩工作,注意掌握团员、青年学生的思想、学习、活动表现,做好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和团的各种先优评选工作,及时做好违纪团员的处理工作。

5、负责收缴团费,转递团员的组织关系,按要求定期收缴团员证到校团委或团总支年度注册,管理团内材料,搞好团内的统计、报表工作。

()宣传委员岗位职责

1、协助书记做好政治理论和党章、团章等学习计划,并做好学习活动记录。

2、密切配合党的中心工作,结合我校青年学生的思想情况和我校各时期及不同阶段所面临的任务,搞好思想动员,做好宣传鼓动及通讯报道工作,管理好班级的报纸、杂志及其它宣传用品。

3、搞好调查研究,组织好研讨工作。经常收集和分析团员、青年学生的思想情况,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并向党、团组织汇报。

4、积极组织开展适合青年学生特点、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鼓励团员、青年学生参加各种科技、学术活动,以丰富团的生活。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好学习竞赛活动,激发团员、青年学生的学习热情,活跃团的生活。

5、教育团员、青年学生尊师爱校,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法纪,自觉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第四章  团的会议

第八条  团员大会,每月一次。团员大会是团支部的领导机关,团支部的一切重大问题都将由团员大会讨论决定。其主要内容是传达党、团组织的指示、讨论团支部的工作,学习团的文件和时事政治。团员大会做出的决议,全体团员必须执行。

第九条  支委会,每两周一次。支委会的内容是研究支部的日常工作,支委会成员履行自己的职责情况,分析团员、青年学生的思想状况,提出工作的改进措施。

第十条  团小组会,每周一次。团小组在支委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主要讨论团小组的工作,交流思想,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团员、青年学生意见和要求。

第五章  工作考核

第十一条  校团委、团总支对团支部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校团委每学年检查考核一次,团总支每学期检查考核一次。

第十二条  检查内容包括:干部的作用发挥程度;团支部成员整体素质情况;团支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团日活动开展情况;团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情况;团支部自身建设等。

第十三条  检查考核的结果将作为年度团支部工作评价和先进团支部评选的主要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修订权属于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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